注册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管理规定》,国际货运代理(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agent)是指国际货运代理组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劳务报酬的经济活动。 |
货运代理种类: |
■ 水运代理
指提供水上货物运输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国际货运代理。可以具体划分为海运代理和河运代理两种类型。
■ 空运代理
指提供航空货物运输及相关服务的国际货运代理。
■ 陆运代理
指提供公路、铁路、管道运输等货物运输服务及相关服务的货运代理。
■ 联运代理
指提供公路、铁路、管道运输等货物运输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国际货运代理。这种代理又可以进一步划分海空联运代理、海铁联运代理、空铁联运代理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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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要求 |
・ 至少1名投资者(基本无国籍限制,但必须是中国以外的国家,包括港、澳、台地区) ・ 至少1名董事(董事为一人的,则该人士同时担任中国公司法定代表人) ・ 至少1名监事(监事不可同时担任中国公司的董事、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 必须要有实际的办公场所 ・ 与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为85万美元,其中以CEPA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符合以下条件: a) 从事海运业务,注册资本至少85万美元; a) 从事空运业务,注册资本至少50万美元; a) 从事陆运业务,注册资本至少35万美元。 经营前款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