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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
申办条件
• 具有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 具有保健食品卫生质量管理机构,并配有专门的机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 具有与保健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场所(商业用途)、储存场地、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经营场所必须内外环境整洁,远离污染源,距离垃圾堆(场)、公共厕所25米以上。在商场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以及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保健食品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经营区域,且标志清楚;
• 具有在保健食品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须具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保健食品存放须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保健食品仓库(贮存区)须设离地隔墙的货架,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
• 所经营的保健食品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申请材料
•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证明文件复印件;
• 保健食品卫生和质量管理制度; 
•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聘用文件;
• 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文件;
• 从业人员的保健食品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 经营场所和仓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 经营场所和仓库(贮货区或柜)的总平面图和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
• 在商场超市以及商品交易市场内开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的),须提交商场超市的《营业执照》或商品交易市场的《市场登记证》等市场开办证明文件复印件;
• 拟经营保健食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复印件;
• 拟经营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复印件;
• 拟经营国产保健食品12个月以内的卫生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供货商的公章),拟经营
进口保健食品12个月以内的《卫生证书》和《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
• 拟经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 购销保健食品的意向书、授权书、或购销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 《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其他文件由代理公司代为准备。

 
办理流程
卫生许可申请(申请人)→受理→审查→做出是否核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决定→同意的,予以核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不同意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所需时间
申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新开办发放审批:
• 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未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有限期限及法律效力

有效期4年。
有效期内,停止经营保健食品一年以上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自动失效,当事人应及时到发证机关办理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