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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委员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融资机构。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融资租赁经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和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注册资本及申办条件:
 ・ 外国投资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 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范围:
 ・ 融资租赁业务;
 ・ 租赁业务;
 ・ 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 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 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租赁财产”的范围:
 ・ 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等各类动产;
 ・ 飞机、汽车、船舶等各类交通工具;
 ・ 上述二条所述动产和交通工具附带的软件、技术等无形资产,但附带的无形资产价值不得超过租赁财产价值的二分之一。
 
所需文件:
 ・ 经公证和认证的境外投资方开业证明或身份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 境外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 投资各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境内投资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银行资信证明;
 ・ 投资各方出具的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成员(或监事)委派书,董事、监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 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 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简历、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 公司注册地使用许可证明或租赁协议、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
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所需时间:
材料齐全情况下55个工作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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